问题 | 离婚案件律师费用多少?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对于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交纳。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一、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诉讼费收费标准根据案件不同收费不同。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包括以下几种费用: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相关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二、发生标的额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规定。 《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 1、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 2、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 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 5、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6、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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