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1、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2、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3、公司分立时,应当将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等。 一、公司隐瞒债务转了,债权人该向谁索偿 公司转了,债权人该向转让后的公司索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分立要多少时间 公司分立需要的时间是不能确定的,公司分立的,应当经过一定的流程。首先公司需要分立的,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然后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割,也应当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进行处理。因此公司分立需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然后才能分立的。 三、企业法人债务由谁承担 企业法人变更后债权债务由变更后存续的企业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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