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危房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
释义 | 申请危房鉴定需要提供的手续: 1、申请危房鉴定需向地方质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有关人员查验委托人合法证件复印归档; 2、委托人填写鉴定委托书,约定现场查勘日期; 3、交待准备事项,鉴定收费; 4、初始调查,现场查勘; 5、检测验算,鉴定评级; 6、出具报告,资料归档。 危房鉴定的处理方式: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综上所述,申请危房鉴定需要提供的手续有申请危房鉴定需向地方质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有关人员查验委托人合法证件复印归档,出具报告,资料归档。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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