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拿不到结婚证明怎么离婚
释义
    根据法律规定,拿不到结婚证明只能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
    一、80年代的结婚证怎么补办?
    80年代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并且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三、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需根据登记人的身份确定,内地居民、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的材料不同。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果是华侨,需提交: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7: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