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有以下区别: 1、销售额不同: (1)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税率的不同: (1)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主要有17%、13%、11%、6%等几档; (2)而小规模纳税人现在一律适用3%的征收率; 3、发票使用不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时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账务处理的不同: (1)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2)而小规模纳税人按全额进入成本; 5、应交税金计算方式不同: (1)一般纳税人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进项纳税; (2)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额。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