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最低缴纳比例为5%。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