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力局和国家电网的关系 |
释义 | 国家电网的前身就是供电局,在2002年电力改革之后,将国家电力工业部改为国家电网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网资产出资人代表。国家电网公司按国有独资形式设置,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 供电局和国家电网不一样。原因如下: 1、创立时间不一样:供电局创立时间是2005年6月起,而国家电网创立时间则是2002年12月29日。 2、性质不一样:供电局是政企合一的机构,而国家电网则是中央企业。 3、概述不一样:供电局是满足广大客户经济建设与生活用电的需要。而国家电网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以及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五条 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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