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随迁入户办理条件 (一)父母投靠子女随迁入户 2016年9月1日起,深圳入户新规开始实施,老人投靠由“申请人身边无子女”调整为“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同时取消身边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夫妻随迁入户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被投靠人属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2、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深圳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5、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深圳毕业生入户办理条件 拟接收的毕业生入户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5、深圳市院校毕业生; 6、深圳市生源毕业生。 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应提供在深圳市就(创)业证明材料。 三、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5、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7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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