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条件是: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相关法律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本罪的量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而仍决意盗窃。 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成立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