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算,一般按人身损害赔偿。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一、在工作岗位突发死亡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和企业行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工作,均为工伤。如因职业病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工伤又称公伤、因工负伤。 二、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应当如何支付 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食物、翻身、排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个条件分为所有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根据护理等级,工伤护理费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三十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