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宅基地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