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违约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合同无法履行,不适合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不适合继续履行。其次,如果合同标的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降价或报酬等补救措施。最后,除了继续履行和补救措施外,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返还定金也很常见。赔偿损失的数额应限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违约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