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电影院拍照发朋友圈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以营利或者非法传播为目的对电影进行录像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在东莞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