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 |
释义 | 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两者不一样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一样,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又可以分作两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至服务期满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原合同期限变更为与服务期限一致。服务期内,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合同都是签几年 根据公司的规定执行,没有强制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三、劳动合同年限1至3年试用期一般为多久 劳动合同年限1至3年,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到三个月。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 (2)工作内容,是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9)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续签的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1、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2、用人单位在录用一名劳动者时仅仅是通过面试的方式或者劳动者自己提供的一些书面材料来判断其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但是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约定试用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合同规定》 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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