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一般情形下,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不可要求现业主补交,除非前业主与现业主之间有特殊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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