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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写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释义
    老人自己在家写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自书遗嘱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若老人意识不清,则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及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部分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一、精神病人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精神病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重大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并不是所有的人均具有订立遗嘱的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订立遗嘱,其订立的遗嘱,应作为无效遗嘱对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会不会部分无效
    遗嘱是会部分无效的。下列情形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1、遗嘱中未留特留份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3、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4、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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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0: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