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病史信息提出质疑,此时被保险人需要证明自己的说法。被保险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病史信息属实,如医疗证明、病历等,以便保险公司审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或者欺诈,致使保险人承担不应承担的风险,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需要证明的,应当提供证据。” 3.《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留存有关医疗活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病史信息属实,如医疗证明、病历等,以便保险公司审核。同时,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信息,不得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或者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