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公司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 2、股东缴纳出资并验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3、设立登记。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4、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作为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书面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