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如果是父母在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如果是父母在自己婚后明确赠与自己的房子,仍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全款买的房子没有明确表明是赠与一方,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