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已经解除嫌疑,一般是三天。对于冻结的存款等财产,经查明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在三日内通知金融机构解除冻结,并通知财产所有人;    2.如果与案件有关,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可延期一次,延期为三到六个月;   3.如果涉嫌违法等,可对银行卡进行永久冻结,这种情况就不能解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