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侦查黄金救援37天 |
释义 | 我国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简称公、检、法三个阶段。 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第一个阶段,37天黄金救援时间的组成:30天+7天 (1) 30天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 7天审查批捕期限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7天由此而来,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提请逮捕前30天的刑事拘留期限以及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公安机关)会做什么? 搜集各种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符合逮捕目的;大多数证据材料会在侦查阶段形成,侦查阶段涉及刑事立案、刑事拘留、收集证据材料、逮捕、继续收集证据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环节。 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有些当事人近亲属误认为如果37天内,家属被放出来,就可以省下一笔律师费;如果不放人,37天后再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也不迟。殊不知,37天黄金救援时间就这样白白被耽搁了,并为后续的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增加了不少的艰难险阻,也错失了良好的黄金救援时机,实则得不偿失。 《刑事诉讼法》第34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第38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39条关于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第41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第42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第88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根据该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多项法律帮助。 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案罪名以及案件有关情况,并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目的之一,是传递人文关怀。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近亲属没有放弃他/她,让他/她感受来自家人的慰问与帮助,让他/她可以重塑信心,重新振作,并积极面对眼前的困难与挫折。 (2)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最重要目的,是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涉案罪名以及案件情况,并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基础上,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各项人身权利以及诉讼权利。 二、向侦查机关核实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在会见完犯罪嫌疑人后,辩护律师对涉案情况有了一个大致上的了解,并针对涉案罪名有了基本的分析与判断。而辩护律师依法与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涉案罪名以及案件基本情况,可以佐证犯罪嫌疑人对辩护律师的一些陈述是否准确,以及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看法以及认定。为后续的辩护,确定一个基本的思路。 三、提出申诉、控告 现如今的法治环境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不能完全说已经不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形的出现,因此,一旦犯罪嫌疑人遭遇刑讯逼供,辩护律师在确定基本的事实以及存在可能被刑讯逼供的前提下,必须要帮助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控告,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辩护律师会见完犯罪嫌疑人后,根据了解到涉案罪名以及涉案情况,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判断,撰写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关于贵局正在侦查的Y某某涉嫌某某罪一案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在刑事拘留的30天内递交给侦查机关,依法依规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的目的有三:一是争取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犯罪嫌疑人重获自由;二是专业地阐明辩护律师的辩护理由以及辩护意见,让侦查机关更全面地了解辩护律师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利于避免侦查机关办错案;三是为后续的辩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约见经办检察官 辩护律师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过程中,依据事实与法律,从专业的角度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并撰写《关于建议贵院对某某涉嫌某某罪一案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以及《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申请书》,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7天期限内,递交给检察机关。 约见经办检察官以及递交法律意见书的目的有三: 一是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让犯罪嫌疑人重获自由; 二是通过与经办检察官的当面沟通,让经办检察官更加全面、充分地了解涉案情况,让经办检察官对于是否需要逮捕作出一个更加客观、全面的判断,避免由于时间仓促,导致错捕的情况出现; 三是为后续的辩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30天+7天=37天的黄金救援时间其实很短暂,把握好辩护时机,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尽早重获自由,影响犯罪嫌疑人一生的命运;一心念着博弈37天不逮捕或者想着托“关系”而导致耽误了黄金救援时机,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近亲属都是一次命运的洗礼。 END 欢迎关注、评论、点赞、收藏、转发、私信、会不定期为大家分享法律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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