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川省农村房屋征收的补偿规定包括房屋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房屋及地上物的补偿会分配给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补偿费、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以及房屋内各项家电的移机补偿。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则由集体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集体内的所有成员。 法律分析 四川省农村房屋征收的补偿规定如下:房屋征收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房屋及地上物的补偿会分配给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补偿费、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以及房屋内各项家电的移机补偿。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则由集体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集体内的所有成员。 拓展延伸 四川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内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四川省农村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四川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报省、市人民政府备案。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报省、市人民政府备案。因此,四川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由政府制定并备案,具体补偿标准由政府制定并备案。 结语 四川省农村房屋征收的补偿规定明确,房屋征收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房屋及地上物的补偿会分配给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补偿费、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以及房屋内各项家电的移机补偿。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则由集体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集体内的所有成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