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时限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在规定时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很有可能会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一般而言,行政诉讼的时限分为两类,一类是诉前救济时限,另一类是诉讼时限。其中,诉前救济时限是指在行政行为发生后一定时间内,当事人必须先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机关进行申诉或者请求重审,时限为3个月。而诉讼时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一般为6个月。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国家赔偿,或者案情紧急,可以缩短诉讼时限。如果逾期未申请行政诉讼,将无法提起诉讼,因此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时限规定。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诉前救济时限为3个月。 2.《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诉讼时限为6个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时限可以缩短。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逾期未申请诉讼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