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车出现交通事故谁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要看事故造成原因,雇主对车辆管理有责任的,雇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雇员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应由雇员本人承担责任。一旦雇佣,就发生了劳动合同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都不影响劳动合同关系的成立,雇佣方必须负责。 一、劳务包工工人受伤谁负责 承包合同中工人受伤责任承担问题:工人为雇员,包工头为雇主,应当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若存在包工头挂靠的公司,则由其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1.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工人同包工头间就是雇佣关系。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身体损害,其损伤应由雇佣他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包工头是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包工头挂靠在某公司,这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特殊情形:若包工头没有资质,而发包方明知包工头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发包方在对外分包建设工程时应审查分包人的相应资质,并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二、车主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车主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有: 1、车主与司机之间的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 2、司机为职务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损害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承包人、租赁人或者发包人,出租人为被告; 4、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挂靠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挂靠人不能支付的部分由挂靠人垫付; 5、车主出借机动车,借款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管理人应当对借款人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雇佣关系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雇佣关系是由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雇佣关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形: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的,当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时,雇佣活动则表现为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行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雇主就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提,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雇主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存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诉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地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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