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五)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七)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八)遗赠扶养协议; (九)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