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 设置 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