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表水采样技术规范如下:(1)水样必须具有足够的代表性;(2)水样必须不受任何意外的污染;(3)与评价标准要求的对应;具体措施:合理的采样位置和采样时间;科学的采样技术。采样方法的选择:采样方法的选择取于采样方案所规定的目的。特殊情况的采样,或以水质控制为目的的采样在大多数情况下采集定点水样。如监测水质特性,可使用一组定点水样,也可以用综合样。单独分析一组定点水样费用太高,为了降低分析费用,常常把定点水样混合后分析。综合样只能表示平均值,不能显示极端情况下的状况和质量的变化范围。比较合理的办法是在短的时间间隔内取综合样与较长的时间间隔内取一组定点水样,将两种采样方法结合起来。法律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第二条 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 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应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能性和方便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