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身份证多少时间的出来 |
释义 | 一般是60天内。 补办身份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办理,时间为收到申请的60天内,偏远地区为90天内。另一种是加急办理,时间一般为7-15天。在补办身份证时,可异地办理。需要准备原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然后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加急身份证具体的申领程序: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当然,规定是这样,但是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更详细的时间需要咨询当地的办理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有快证,就办快的,没有的话,可以在申请办理身份证同时,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 办以下事情需要户口本: 1、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 2、购房或卖房; 3、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 4、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 户口簿丢失了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2、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3、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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