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