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合同的原则包括:公开竞争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公开竞争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要订立合同时,要公布相关合同内容,与民事主体平等、公平公开的签订行政合同。在行政活动中,行政相对人都有权获得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之外的信息。全面履行原则是指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要依照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