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但是不同的兵种要求也不同,不同地区有些放宽政策。例如: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 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 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 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长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条 征兵体格检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单位予以协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成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体检指导组,有计划地组织预征对象体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