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来的房子如何签买卖合同 |
释义 | 1.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2.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3.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4.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5.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及逾期交房的免责条件。 6、房屋使用性质。 7、违约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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