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前调解不算立案。离婚诉前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事人下定决定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并不立案,而是给当事人开一个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通知当事人能否成功立案,他会先和被告联系,确认被告的身份和地址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进行调解。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起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 2、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支持下调解。 3、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一般来说,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是什么?,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了。所以诉前调解不算立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是什么?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是什么?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