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父母出资购房,若是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一、婚前房产是共同财产么 婚前房产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婚前以个人财产所购房产,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自然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而婚前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法院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房产证两人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房产离婚分割:房产证登记了双方的名字,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房子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是否登记在双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应当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三、夫妻结婚后买的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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