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有哪些合法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人合法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重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在同时履行的时间内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其支付义务时履行辩护权;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重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对方在履行期限内享有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后来履行的辩护权;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重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可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有权在对方不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单方面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4、债权无效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