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经医疗鉴定部门确认为工伤后因伤残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转换职业或者提供再就业培训。因此,工伤后职业转换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至于是否可以用转换费用购买医疗保险,目前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职工经医疗鉴定部门确认为工伤后因伤残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转换职业或者提供再就业培训,拒不安排的,应当支付按月计算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同时支付一定的抚恤金。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一)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 (二)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 (三)提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3. 《医疗保险法》第十五条:参加本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和限额内,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费用。 4.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综上可知,工伤后职业转换费用是否可以用于购买医疗保险,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因伤残不能从事原工作时,应当安排其转换职业或者提供再就业培训,拒不安排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关赔偿金和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