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婚姻中的共有财产可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分割。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夫妻权利义务不存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无过错方照顾原则裁决。可撤销婚姻中,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可协商分割。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分割财产。我国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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