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有哪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的法律规定有: 1.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2.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3.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一、办理房产继承可以到哪些部门办 办理房产继承应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咨询办理。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五)房屋灭失;(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产证注销程序 房产证注销流程有: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登记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另外房产证注销法规定,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三、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办理房产证:一、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二、办理的流程如下:(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三)公告;(四)审核;(五)收费;(六)记载于登记簿;(七)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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