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收购一般会裁哪些人? |
释义 | 公司收购一般会裁在本公司工作没有重大贡献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 被收购公司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被收购公司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有关公司被收购的事项作出决议; 2、被收购公司应当与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 3、收购完毕后,被收购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被政府收购要以下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