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给了赔偿,请问是否需要去撤诉? |
释义 | 劳动仲裁申请后,当事人达成和解可撤诉。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同样如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6、41条。 法律分析 劳动者或者是企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诉。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后获得赔偿,应考虑撤诉吗? 在劳动仲裁后获得赔偿后,是否应该考虑撤诉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的问题。撤诉意味着放弃继续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而接受赔偿可能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首先,您可以评估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弥补您所遭受的损失。其次,您可以考虑诉讼的成本和时间,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赔偿金额足够满意,而且您希望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快速解决争议,那么撤诉可能是一个合理的选择。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的具体细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劳动仲裁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同样适用此规定,可以缺席裁决。在劳动仲裁后,撤诉是否合适需综合考虑赔偿金额、诉讼成本与时间、风险和不确定性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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