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殴打他人立案标准为: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造成被害人轻伤,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给予治安处罚。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殴打他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方是会立案处理,殴打他人的行为人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