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约定的结算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从对方应付工程款之日起3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经过,即获得法院支持的胜诉权消失。但是在此期间内只要持续主张,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