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家事律师:20年前收养一个弃婴,现如今,只剩个白眼狼 |
释义 | 更多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左上角头像进入主页,私信、电话联系律师 20年前收养一个弃婴,现如今,只剩个白眼狼…… 老张他们夫妻俩在20年前,骑着个三轮车在外面卖菜,在村口捡到了现在的儿子小张,于是,他们把这个弃婴抱回家抚养。辛苦把小张养大了,帮助他结婚买房,可谁曾想到,小张在结婚之后一改往日的做法,不仅不对老张夫妇尽赡养扶助义务,更是纵容自己老婆对养父母打骂,可怜老张和他老伴俩人,年老体弱连自己家都不敢回。 在邻居的帮助下,老两口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解除与小张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生活费、教育费补偿金。 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本案当事人的收养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也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 但是,老张夫妇两人已经抚养小张长达20余年,并且帮助小张买房结婚、成家立业。不仅村委会出具了相关的证明,他们的邻居和亲朋都做出了原被告是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证言,应该按照收养关系来进行处理。 尊老爱幼,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张夫妇对于在村口捡到的弃婴,可以视若己出、辛辛苦苦养育20多年。但小张不仅不知感恩,还肆意地践踏老张夫妇的善良,对养父母动辄打骂,丝毫不念及多年的养育之恩。这不仅是对老张夫妇感情和合法权益的破坏,更是对公序良俗和社会上所有善良人道德底线的挑衅,法律对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进行惩罚,乃是民心所向。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北京离婚财产律师任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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