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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国籍的几个问题
释义
    本文假设场景如下:张安娜出生在美国,具有美国国籍,18岁时,张安娜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批。下面用问答的形式对张安娜的国籍问题进行法律分析。
    一、张安娜能否同时具有中国国籍和美国国籍?
    答案是: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因此,中国只是不承认双重国籍,即不承认外国国籍,而没有规定不能具有双重国籍。
    二、张安娜能否在取得中国国籍后,仍然保留美国国籍?
    答案是:不能。《国籍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因此,张安娜在取得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美国国籍。如果张安娜在取得中国国籍后仍然保留美国国籍,属于违法行为。
    三、如果张安娜在取得中国国籍后仍然保留美国国籍,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答案是:没有任何法律后果。《国籍法》第八条虽然规定了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但是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如果张安娜在取得中国国籍后仍然保留美国国籍,虽然违法,但是不会有任何法律责任。从立法技术上来看,《国籍法》的这个规定有明显瑕疵,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等于是一纸空文,建议今后修改《国籍法》时予以完善。
    作者:郭春明律师,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博士,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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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