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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夺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释义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抢夺罪的判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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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