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承包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承包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主管部门对项目、规模、投资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明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4、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 5、城建部门施工许可证及承包商资质等级证书; 6、承包人以招标形式确立的,应当提交招标文件和中标决议; 7、合同文本; 8、办理分包合同公证,必须提交总承包合同。 二、民事诉讼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起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注销组织的说明; 2、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知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知人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3、具体明确足以区分被告或者被告与他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4、起诉书原件及与被告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数一致的副本; 5、与诉讼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借据、收据、还款承诺书、付款交付凭证等能证明贷款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