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方丢失结婚证的不能补办,只能补领。当事人遗失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民政局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而且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由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到场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