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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分别是什么
释义
    《刑法》的三大原则为:1、罪行法定原则。依据为《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2、罪行相适应原则。依据为《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据为我国《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3条、第4条和第5条中。《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适用平等原则基本含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基本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3条、第4条和第5条。
    公民的三大基本政治权利
    公民的三大基本政治权利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第34条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这是公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人翁地位。
    2、政治自由。《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平等的保护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
    (3)罪刑的均衡原则。
    
     该内容由 董国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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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6: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