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误工费的计算具体要看误工时间。误工时间应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或者残疾导致持续误工的,误工的时间需计算到定残的前一天。对于没有工作或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即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误工费,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自己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