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卖人产权不过户怎么办 |
释义 | 在房产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买受人只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 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催促,催促不起作用的就向法院起诉,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一、房产证迟迟拿不到为什么 一是出卖人的原因,例如出卖人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规划无法通过验收、办证工作拖延推托等。 二是买受人的原因,例如买受人自己经过催促也不同意办证或拖延移交需要自己提供的办证资料等。 三是合同外第三人的原因,例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测绘造成逾期、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递交了办证资料而登记机关造成逾期等。 四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逾期。 二、解除房产合同的情形 解除房产买卖合同的情形: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 3、买受人迟延交付购房款或者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购买二手房存在哪些风险和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1、卖方必须保证产权证的真实性;2、付款方式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3、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4、写明相应的违约责任等。二手房风险防范措施有:1、作为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以及其他证件,并到登记机关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2、作为出卖人,应对买受人的支付能力等相关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判断;3、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首先委托信誉良好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4、双方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尽可能地在合同中详尽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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